桂建便函〔2016〕34號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口岸管理辦公室、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交通運輸廳海事局,南寧海關,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國家口岸查驗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建辦標函〔2016〕452號)轉發給你們。請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該建設標準進行研究,于2016年7月5日前將意見(紙質版和電子版)反饋至我廳標準定額處,以便匯總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逾期未反饋意見視為無意見。請予大力支持為盼。
聯系人:康勇
聯系電話:0771—2260357、2260359(傳真)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郵編:530028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