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
為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0號)和2009年全區建筑節能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進我區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和綠色建筑工作,確保今年完成“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達到95%以上”的目標任務,根據我廳《關于舉辦2009年建筑節能崗位培訓班的通知》(桂建人[2009]30號)精神,經研究,定于2009年5月份在全區分期舉辦第一批建筑節能崗位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一)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節能工作的管理人員;
(二)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圖機構的相關技術人員;
(三)各工程監理企業專業技術人員。
二、培訓內容
(一)國家、自治區最新發布的建筑節能有關政策,2009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專項檢查有關要求解讀。
(二)廣西公用建筑節能標準和居住建筑節能標準的修編情況和深度解析。
(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
三、分期培訓地點和時間安排
(一)第1期培訓班
時間:5月11日報到,5月12日~13日上課
報到及上課地點:桂林市七星路48號山水大酒店
培訓范圍:桂林市
(二)第2期培訓班
時間:5月14日報到,5月15日~16日上課
報到及上課地點:柳州市飛鵝路304號南疆賓館
培訓范圍:柳州市、來賓市
(三)第3期培訓班
時間:5月16日報到,5月17日~18日上課
報到及上課地點:河池市市委黨校
培訓范圍:河池市(特殊授課,以施工人員為主)
(四)第4期培訓班
時間:5月18日報到,5月19日~20日上課
報到及上課地點:南寧市廂竹大道11號東春大酒店
培訓范圍:南寧市、崇左市
四、其他事項
(一)學習結束經考試合格,由我廳頒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節能崗位培訓合格證書》,作為本人從事建筑節能工作的上崗證明。未取得建筑節能崗位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與建筑節能相關的工作。我廳將建筑節能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檢查列為今年全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
(二)培訓班的組織實施工作由我廳科技處負責(聯系電話及聯系人:0771-2264212、13377132281,吳永燦),具體培訓工作委托廳職工培訓中心負責(聯系電話及聯系人: 0771-2260136,曾全方)。請負責第一批培訓班學員組織工作的各市建委負責通知本轄區內參加培訓的人員按時按要求參加培訓,并于5月8日前將具體人數報我廳科技處。
(三)原參加過2007、2008年建筑節能培訓的學員本次培訓時請交回原建筑節能崗位證書,其他參加培訓的人員報到時須交納1寸免冠相片1張。
(四)2009年全區第二批建筑節能崗位培訓班將于2009年下半年開班,培訓對象主要針對未參加第一批培訓班的市(縣),培訓地點和開班時間另行通知。請相關市建委負責組織和統計學員,于2009年8月31日前將培訓人數報我廳科技處。
附件:2009年各市建筑節能培訓聯系人名單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