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稱自貿試驗區) “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建辦法函[2019]68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桂政發〔2019〕50 號)的部署,從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直接取消審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在自貿實驗區范圍內依法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企業,暫時調整適用《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關于“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認定的規定。同時,各自貿試驗區所在地設區的市范圍內,在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不得再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出資質方面要求。
二、工商登記注冊地在自貿實驗區范圍內的企業,擬在自貿實驗區外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應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后,方可以自貿實驗區外按規定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三、工商登記注冊地在自貿實驗區內,已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企業,需要由自貿實驗區外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資質到期延續及需要辦理資質升級和變更等業務的,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辦理。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開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加強信用監管,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體系,逐步向社會公布企業信用狀況,對失信主體加大抽查比例并開展聯合懲戒。推廣應用工程造價職業保險,增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風險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權益。
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批處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