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發〔2019〕28號)精神,我辦制定了《廣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展評分細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
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廣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進展評分細則
(試行)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發〔2019〕28號)精神,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責任,加快改革進度,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取得實效,按時完成既定目標,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編寫要點的函》(建辦法電〔2019〕1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評分評價試行辦法的函》(建辦法函〔2018〕432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評分工作在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自治區領導小組”)領導下,由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自治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共同做好評分工作。
第三條 評分工作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遵循定性考評與定量考評相結合,日常考評和定期集中考評相結合,自我考評與督導考評相結合的原則,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第四條 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對各市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改革工作的督促和指導。各市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自治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并每月定期向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第五條 評分內容主要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情況和工作成效。具體包括:
(一)改革工作組織情況。包括試點工作領導機構、方案制定、工作機制、工作保障、宣傳培訓等情況。
(二)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包括“一張藍圖”“一個系統”“一個窗口”“一張表單”“一套機制”等建設情況。
(三)改革工作成效情況。包括審批時間目標完成、群眾企業滿意度、改革創新經驗等情況。
第六條 評分依據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主要包括:
(一)國家有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二)自治區有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地方性法規和改革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三)所在市地方性法規和改革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第七條 評分堅持日常考評與定期考評相結合,日常考評結合相關工作進行。定期考評工作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自治區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印發至2019年11月底,第二階段從2019年底至2020年11月。兩個階段工作均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各市自評。各市對照《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展評分表》(詳見附件),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及成效進行自查,填報自查評分表,形成自查報告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對自查報告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實地核查。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組成評分組,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核驗系統建設、滿意度調查等方式,對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進行實地核查,對相關評分指標進行評估。對核查中發現存在領導不重視、工作機制不健全、工作組織不到位、工作進展緩慢等問題的地方,由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設區市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約談的市應當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工作。
(三)綜合評議。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根據各市自查情況,結合實地核查等情況進行評分,形成評分報告。
第八條 評分采取分級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加分項10分。評分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等級,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為良好等級,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為合格等級,得分在6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級。
第九條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自治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改革工作,細化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在對各市進行評分的同時,應對自身履行工作責任制情況進行自評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報送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條 評分結果報自治區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由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市人民政府通報。
第十一條 對評分等級為優秀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評分等級為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十二條 對在評分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造成評分結果失實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各市應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辦法函〔2018〕432號文件和本細則,研究制定本地的實施辦法,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考評。各市實施辦法需報送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展評分表
附件
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展評分表
填表日期: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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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考評內容 |
相關 指標 |
分值 |
評分標準 |
考評方式 |
考評 得分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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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實施情況 (18分) |
組織 領導 |
7分 |
1.成立由設區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專門辦事機構,負責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3分) 2.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重大問題。(2分) 3.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召開專題會議,推進工作開展。(1分) 4.牽頭部門及相關責任部門的任務分工明確,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部門協調機制,部門之間協調順暢。(1分) |
查閱領導小組成立文件、會議紀要以及日常工作相關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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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方案 制定 |
3分 |
1. 編寫的實施方案符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編寫要點》(建辦法電〔2019〕14號)要求,通過專家組評審。(2分) 2.實施方案以各市人民政府名義印發。(1分) |
查閱上報材料、專家組評審意見、設區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正式文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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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組織實施情況 (18分) |
政策 培訓 |
2分 |
1.各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2次以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政策業務培訓。(1分) 2.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接受培訓。(1分) |
查閱培訓通知、現場照片、人員簽到表等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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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強 評分 |
2分 |
1.2019年11月底前制定評分辦法,建立評分機制。(1分) 2.設區市人民政府組織對各部門改革任務落實情況進行評分。(1分) |
查閱評分制度文件、評分通知、評分方案、評分記錄、整改通知單和整改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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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聯絡 溝通 |
3分 |
1.每月按時如實向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改革工作進展情況。(2分) 2.確定地方固定聯絡員。(1分) |
考察日常工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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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宣傳 報道 |
1分 |
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持續加強宣傳報道。(1分) |
查閱相關宣傳報道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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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任務落實情況 (62分) |
優化審批階段 |
3分 |
1.工程建設審批流程劃分為四個審批階段,明確每個階段的審批時限。(1分) 2.所有行政審批、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全部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者并行推進。(2分) |
查閱相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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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任務落實情況(62分) |
分類細化流程 |
4分 |
1.根據工程建設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分別制定不同類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批流程圖。(1分) 2.工程類型覆蓋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重大工程外的所有工程。(1分) 3.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批流程。(1分) 4.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重復審核方案,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并為一個階段。(1分) |
查閱相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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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力推廣并聯審批 |
2分 |
1.2019年11月底前,每個審批階段均實施并聯審批,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在限定時間內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完成本階段所有事項的審批。(1分) 2.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聯審批工作規程,建立并聯審批協調機制,并付諸實施。(1分) |
查閱相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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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精簡審批事項和條件 |
4分 |
1.全面梳理本地區審批事項,取消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1分) 2.大力減少前置審批條件。(1分) 3.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社會投資房屋建筑工程自行決定發包方式。(1分) 4.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審批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布,實現清單以外無審批。(1分) |
查閱相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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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二、任務落實情況 (62分) |
下放審批權限 |
2分 |
1.明確提出下放或委托下級機關審批的事項。(1分) 2.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實施配套制度,指導下級機關做好下放事項的承接工作。(1分) |
查閱相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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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合并審批事項 |
5分 |
1.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實施審批事項合并辦理的具體規定,明確審批主體、辦事流程和完成時限等。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并辦理。(1分) 2.實行聯合審圖,2019年11月底前落實實施辦法,消防設計審查、人防設計審查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已在工程中實施。(1.5分) 3.實行聯合驗收,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實施限時聯合驗收的管理辦法,統一驗收圖紙,已在部分工程中實施。(1.5分) 4.實行聯合測繪,制定實施辦法和統一測繪標準,已在部分工程實施。(1分) |
查閱相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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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二、任務落實情況(62分) |
轉變管理方式 |
4分 |
1.列出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的目錄,明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的管理方式、內部征求意見的要求等內容。(2分) 2.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事項實行區域評估,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實施區域評估實施細則,明確實施區域評估的主體、內容、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措施等。(2分) |
查閱相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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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調整審批時序 |
3分 |
1.地震安全性評價調整到工程設計前完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調整到施工許可前完成。(1分) 2.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調整到施工許可證核發后辦理,制定具體實施要求。(1分) 3.將土地預審文件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準手續在施工許可前完成。(1分) |
查閱相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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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二、任務落實情況 (62分) |
推行告知承諾制 |
3分 |
1.制定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1分) 2. 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相關文件,明確告知承諾制的具體要求以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等。(2分) |
查閱相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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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系統”建設情況 |
11分 |
1.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并運行覆蓋各部門和市、縣、區各層級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4分) 2.系統將審批流程各階段涉及的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對審批環節進行全過程跟蹤督辦及審批節點控制,杜絕體外循環。(3分) 3.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與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實現數據實時聯通。(4分) |
查閱建設“一個系統”的有關資料, 實地查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運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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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務落實情況 (62分) |
“一個窗口”建設情況 |
2.5分 |
1.整合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和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設立統一窗口。(1.5分) 2.2019年11月底前,實現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統一收件、發件、咨詢。(1分) |
查閱“一個窗口” 建設有關制度文件,實地查看窗口運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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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一張表單”建設情況 |
2.5分 |
1.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實施各審批階段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申報材料目錄。(1.5分) 2.申請人不再重復提交申報材料。(1分) |
查閱“一張表單” 有關制度文件,實地查看“一張表單”實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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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一套機制”建設情況 |
8分 |
1.2019年12月底前,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相關配套制度,包括牽頭部門負責制、審批協調機制、評分制度、“多規合一”協同平臺運行規則、工程建設管理信息系統運行規則等,并根據運行情況不斷修改完善。(4分) 2.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涉及突破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按照程序報有權機關授權。(2分) 3.加強政務大廳建設,充分發揮監督、協調、督辦和指導作用。(2分) |
查閱“一套機制” 有關制度文件,對照實際審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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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二、任務落實情況(62 分)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
2分 |
1.針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實施相應監管制度。(1分) 2.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1分) |
查閱有關制度文件、監督檢查資料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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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信用體系建設運行情況 |
2分 |
1.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臺,全面公開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1分) 2.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具體規定,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1分) |
查閱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制度文件,實地查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臺運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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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情況 |
4分 |
1.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納入審批流程管理。(2分) 2.2019年12月底前,制定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全面實行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承諾制,明確服務標準,辦事流程和辦理時限,規范服務收費。(1分) 3.2019年12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實行對中介服務行為的全過程監管。(1分) |
查閱有關制度文件,實地考察市政公用服務情況,查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運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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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三、改革成效情況 (20分) |
審批 時限 |
10分 |
全過程實際審批時限(包括行政審批、備案和依法由審批部門組織、委托或購買服務的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以及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服務等事項)小于100個工作日。(10分) |
查閱相關資料,進行實地調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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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0分的,該市綜合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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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群眾企業滿意度 |
10分 |
由各牽頭部門發放滿意度調查表。 調查表劃分為滿意、較滿意、一般和不滿意四個等級。其中,滿意,計10分;較滿意,計8分;一般,計6分;不滿意,計0分。 |
進行實地調研,開展第三方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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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革創新情況 (10分)加分項 |
改革創新經驗 |
10分 |
1.在落實改革任務進程中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3分) 2.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最長審批時限),在100個工作日的基礎上,每壓減5天,計0.5分。(3分) 3.施工圖審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并已在部分工程中實施。(1.5分) 4.基本形成“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建成“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實現利用“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加速項目前期策劃生成。(2.5分) |
進行實地調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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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為加分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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