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秀菊代表:
您在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強城鎮化薄弱鄉鎮改造建設的建議”,已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由我廳主辦,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協辦。經我廳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共同研究,現答復如下: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城鎮化薄弱鄉鎮改造建設的建議我們正在落實。
一、城鎮化薄弱鄉鎮建設情況
一直以來,我廳高度重視城鎮化薄弱鄉鎮的建設與發展,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百鎮、特色民族鄉等建設,不斷改善鄉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服務條件,夯實小城鎮發展的基礎,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實施村鎮規劃集中行動,為基礎薄弱鄉鎮建設與發展奠定規劃基礎。2011年以來,我廳組織實施以鄉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規劃及鄉村規劃編制為目標的村鎮規劃集中行動,制定了《廣西縣域鎮村體系規劃編制技術導則(試行)》《廣西村莊規劃編制技術導則(試行)》《廣西村鎮規劃編制任務驗收暫行辦法(試行)》《廣西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編制審批技術指導意見》以及其他相關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進一步規范、統一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工作。幾年來,自治區本級共安排資金7.95億元,地方配套6億多元,用于支持全區村鎮規劃編制工作。截至2016年底,廣西縣域鎮村體系規劃實現全覆蓋,已開展26個縣縣域鄉村建設規劃編制,建制鎮總體規劃覆蓋率達到97.9%,鄉總體規劃覆蓋率達到93.6%,為薄弱鄉鎮規劃建設與發展奠定了規劃基礎。
(二)深入推進污水垃圾治理,鞏固提升村鎮垃圾、污水處理水平。一是全面推進鄉鎮、農村垃圾治理兩年攻堅工作。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十部門關于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的指導意見,我區在2016-2017年兩年間,選擇了520個基礎薄弱的鄉鎮開展生活垃圾片區處理中心建設和1000個邊遠村莊村級垃圾處理設施改造升級,力爭90%以上的村屯垃圾得到有效處理。
二是推動農村垃圾處理技術升級。在總結“清潔家園”技術成果運用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農村垃圾處理適用技術指導,組建了自治區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治理技術指導專家組,指導各地科學開展農村垃圾治理工作。專家組通過現場審核、組織專題會議對各個技術案例逐一進行評審,研究整理編印了《廣西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技術參考案例》和《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治理兩年攻堅工作指導手冊》發放全區各地,為各地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供學習借鑒和業務指導。
三是積極開展鎮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在2014年完成137個鎮級污處理廠的基礎上,2016年我區全面開工建設“十三五”第一批313個鄉鎮污水處理廠,計劃至2020年前,將完成“十三五”期450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此外,我們還著力推進恭城、陸川、鳳山、鐘山縣、憑祥市縣農村污水處理示范縣建設,恭城、陸川縣2個國家試點縣的污水處理設施全面開工建設。
四是持續抓好鄉村環境衛生保潔。一方面,我廳把建立農村環境衛生保潔長效機制、完善村規民約作為工作重點來抓,督促各地結合編制預算加強農村環衛保潔補助經費的安排,維系農村保潔隊伍的穩定。另一方面,我廳涉及鄉村建設的工作調研、督查活動,均安排對農村環境衛生保潔工作的檢查,始終繃緊農村環境衛生這根弦,有效減輕了農村環境衛生反彈程度。
(三)推進百鎮建設示范工程,發揮百鎮對薄弱鄉鎮的輻射帶動作用。自2014年起,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100個經濟強鎮、特色名鎮、特色小鎮建設,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梯次發展的原則,以提高百鎮承載能力為基礎,以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為重點,以發展特色產業為依托,進一步增強小城鎮吸納人口、發展產業、聚集資源、活躍市場的功能,大幅提升百鎮輻射帶動能力,以此示范帶動薄弱鄉鎮的建設與發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們在前一階段推進薄弱鄉鎮建設與發展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們也清醒認識到,正如您在建議中提到的,由于自治區、市、縣三級財力有限,城鎮化薄弱鄉鎮的基礎設施還較滯后,存在排水設施、道路設施、防災減災設施等不完善及城鎮景觀較差等突出問題。您提出的統籌謀劃、分批改造、暢通融資渠道、加大政策傾斜等具體建議非常好,對我們啟發很大。下一步,我們將積極采納您的建議,配合新型城鎮化牽頭門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進鄉村規劃建設管理制度改革,用不同層次規劃引導薄弱鄉鎮建設與發展。我們將在目前掌握城鎮化薄弱鄉鎮(350個鄉和300多個鎮)的基礎上,進一步摸底調查核實薄弱鄉鎮基礎信息,在此基礎上劃分鄉鎮不同等級,對不同等級鄉鎮明確相應的規劃內容和重點,用各具特色的規劃引導建設。同時,采取先行試點的方式,深化鄉村規劃建設體制改革試點,賦予相應的管理權限和職責,推進“四所合一”改革,推進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項目,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向全區推廣。
(二)制定各地制定實施方案,繼續推進薄弱鄉鎮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各地開展城鎮化薄弱鄉鎮建設試點,制定薄弱鄉鎮建設試點實施方案,明確建設內容、主要任務、建設時序、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等,分步驟推進城鎮化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逐步完善并縮其與城鎮基礎設施之間的差距。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全面推廣。
(三)持續開展“清潔家園”活動,改善薄弱鄉鎮農村人居環境。全面完成薄弱鄉鎮、農村垃圾專項治理兩年攻堅工作任務,確保順利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驗收,不斷完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并且實現有效穩定運行,確保實現90%以上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嚴格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清潔條例》,不斷健全長效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服務,統籌推進項目管理,進一步完善農村垃圾分類、收集轉運和處理網絡,抓好保潔員隊伍建設,形成可行、高效、穩定的農村保潔管理機制,持續提升“清潔家園”活動成效。
(四)配合制定城鎮化薄弱鄉鎮建設考評指標體系。我們將建議自治區績效辦、城鎮化牽頭部門開展城鎮化薄弱鄉鎮建設績效考評試點,并與之密切配合,制定績效考評試點指標體系和考評辦法,通過績效考評激勵推動城鎮化薄弱鄉鎮的建設與發展。
(五)暢通投融資渠道,加大對城鎮化薄弱鄉村的投入。我們將建議將城鎮化薄弱鄉鎮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資金納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通過財政的投入撬動社會資金的投入,形成多方資金投入的格局。同時,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與國家開發銀行、國家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協調、指導有關地區鄉鎮建立項目庫,編制申報資料,積極向政策銀行申請,加快推動政策性銀行貸款項城鎮化薄弱鄉鎮傾斜。
(六)在用地指標安排上向城鎮化薄弱鄉鎮傾斜。
⒈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自治區每年根據各設區市當年固定資產投資任務、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上一年度存量土地規模、人均城鎮用地、前三年度單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的新增建設用地消耗考核等因素進行綜合測算后,分解下達各設區市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規模,各設區市再根據自治區下達的指標進一步擬定分解方案,下達所轄各縣(市、區)。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督促和指導各市縣在分解下達、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時優先保障轄區內城鎮化薄弱鄉鎮發展的用地需求。
⒉ 自治區每年單列下達28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農民工創業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每縣每年600畝;農民工創業園根據核查、評估結果確定),用以支持城鎮化薄弱地區的發展。此外,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牽頭繼續指導各市縣利用增減掛鉤、低丘緩坡、盤活存量等政策,拓寬用地指標來源,切實保障好城鎮化薄弱鄉鎮建設用地需求。
(七)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用地預審、用地報批等方面給予城鎮化薄弱鄉鎮支持。
⒈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工作部署,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牽頭指導全區各市縣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要求各市縣根據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合理確定各鄉鎮的各項調控指標,優化建設用地布局,將城鎮化薄弱鄉鎮近幾年急需建設的項目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解決項目用地的合規性問題。目前,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牽頭指導的全區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已有30余市縣調整完善方案已經獲得自治區政府批復,其余市縣正在加快推進報批工作。
⒉ 指導城鎮化薄弱鄉鎮依法依規用地,對于符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產業政策和用地政策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在用地預審、用地報批等方面提供指導和支持,開通綠色審批通道。重點支持旅游資源條件較好的城鎮化薄弱鄉鎮開展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按照自治區“分級保障”原則,符合自治區保障條件的項目,優先保障用地;應由市縣保障的,指導各市縣優先保障項目用地。
衷心感謝您對我區城鎮化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6月5日
承辦人及聯系電話:黃 龍 0771—2260191
抄 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聯絡處,桂林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